4.注意事项: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共17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共16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面试大纲见附件2。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五)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面试考点
面试考点设置在青海师范大学,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2018年3月6日后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参加2017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3.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