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6月20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八、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九、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天津市工作且本人人事档案在本市存档机构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16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一:档案证明(范本)
附件二:学籍证明(范本)
附件三: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
附件四: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附件五: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4月12日
附件一
注:档案托管仅限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构,如各大中专院校、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有大型企业等机构。
附件二
附件三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
面试确认点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和平区 |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和平区鞍山道85号 | 27110625 |
河东区 |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河东区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田庄大街4号楼旁 | 24136312 |
河西区 |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河西区越秀路健春里2号增1号 | 28379077 |
南开区 |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南开区复康路5号 | 23346508转3 |
河北区 | 河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 河北区中山路205号 | 26288183 |
红桥区 |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红桥区春雨路1号(文昌宫民族小学内) | 27272149 |
滨海新区 | 塘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塘沽向阳南街12号 | 25861367 |
汉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汉沽铁坨街1号 | 25695182 | |
大港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大港旭日路6号 | 60989979 | |
海滨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大港油田腾飞道 | 25924340 | |
东丽区 |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东丽区跃进路51号(东丽区教育局10楼) | 24392336 |
西青区 |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329号(西青电大院内) | 27913988 |
津南区 |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咸水沽镇津沽路77号(咸水沽医院对过) | 88510592 |
北辰区 |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北辰区富锦道与京津公路交口(北辰教育中心C区一楼) | 26824737 |
宁河区 | 宁河区招生考试中心 | 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宁河区教育局院内) | 69592751 |
武清区 |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武清区杨村镇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口教育中心四楼 | 60911803 |
静海区 |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 28942360 |
宝坻区 |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宝坻区南三路6号 | 82627805 |
蓟州区 |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4号(蓟县教育局院内) | 29142513 |
附件四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一、二均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道德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
1. 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
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