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20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4月18—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4月23日;
考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户籍在天津市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档案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津籍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档案证明(见附件一)。
3.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二)。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面试报名确认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特别提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到其笔试报名所选择的考区。
(三)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5月15日—21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三)。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四)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五)执行。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和美术。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附件五规定的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