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通过后《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信息能否修改?
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应由本人现场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负责修改报名信息库中的相关数据。逾期不办理报考人员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六、关于资格审查
1. 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报名资格初审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提出资格初审意见。报名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6︰00。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
七、关于笔试考务费用
1. 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 什么是职位改报?
报名缴费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和“面向残疾人”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和核减录用计划的情况,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上予以公布。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组织考生改报相关职位。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次改报。请有关考生在确认缴费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不愿改报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八、关于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招考职位使用哪类申论试卷,招考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标注。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 专业科目考试是如何设置的?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其他职位需要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方式,在招考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注明。
4. 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其他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职位条件设定的计算比例,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5. 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17年5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面试公告。
6. 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和“面向残疾人”职位,可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九、关于面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此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了解自己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3. 如何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考机关取得联系,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领取《面试通知单》需要提供哪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的,还应提交户口簿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 什么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单》。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 面试采取什么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演讲等方式,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单独组织。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 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公布。
2.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公告将在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发布。
3.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笔试科目中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