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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好友乙,双方约定甲于2011年4月1日将汽车交付给乙。此后,甲的儿子丙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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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4 16:23|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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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目:

【简述题】

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好友乙,双方约定甲于2011年4月1日将汽车交付给乙。此后,甲的儿子丙因不满父亲将汽车赠与乙,经常与乙发生口角,并且在2011年2月2日两人大打出手,乙将丙打成重伤,甲十分气愤一方面要求乙进行赔偿,另一方面欲主张撤销赠与。乙十分担心,于2011年4月2日起诉.要求甲将汽车交付给自己。问:(1)甲可以撤销赠与吗?为什么?(2)若甲可以撤销赠与,甲应在何时主张撤销,其撤销权的行使有何法律效果?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试题解析:

(1)甲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本案中,作为受赠人的甲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近亲属丙,故作为赠与人的甲享有了法定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进行。赠与合同尚未履行的,赠与人可拒绝履行。由于本案中,甲尚未履行赠与合同,并且甲享有法定撤销权,同时也意欲行使此权利.故其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为:不再履行赠与合同。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好友乙,双方约定甲于2011年4月1日将汽车交付给乙。此后,甲的儿子丙因】,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

(编辑:题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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