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试论发起人的责任。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1)连带认缴股款的责任。(2分)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分)(2)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连带返还股款即连带承担债务责任。(2分)当公司由于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应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认股人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2分)(3)对公司设立中造成公司损害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2分)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故意或过失而损害有效设立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分)教材章节/页面: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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