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详见解析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5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舍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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