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李某在自己的承包地中劳动,突然一根一万伏的高压电线断落,致使李某身亡。李某之妻向县供电局要求赔偿,而供电局却以电线断落不是自己的过错和没有赔偿的先例为由而拒绝。据调查:高压线是三年前架设的,所用的水泥杆、电线等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供电局架设也符合规定,供电局对电线断落没有过错。李某在责任地里劳动,耕作时也没有过错。问: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详见解析
答:李某固县供电局架设的一万伏高压电线的断落而触电身亡,这一民事责任应由县供电局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案中虽然县供电局没有过错,但因其从事的是高度危险作业,而李某本身在田问劳作,也没有过错,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度危险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由县供电局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李某在自己的承包地中劳动,突然一根一万伏的高压电线断落,致使李某身亡。李某之妻向县供电局要】,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