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2008年春节期间,某市商场为推销积压的沭浴露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将原价每瓶20元提高到30元,并规定:凡购买沫浴露一瓶者,可获得奖券一张,多买多得,凭奖券可以参加抽奖活动,一等奖10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100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500名,奖金3000元。活动一公布人们以为可以中大奖,纷纷购买沭浴露。没几天沫浴露便被抢购一空,经过抽奖,获奖者寥寥无几,而且沐浴露也无法使用,后经了解,中奖者多为商场工作人员的家属。结合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商场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如果构成,构成何种不正当竞争行为?(3)对商场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详见解析
[答案](1)商场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构成不当附奖赠促销。①商场设立的奖金有超过500O元的;②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6条规定,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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