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中国在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中关于行政复议程序的规定。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1)如果缔约方投资者把争议提交复议程序3个月后,争议仍然存在,那么投资者可以把争议提交仲裁。(2)如果投资者已经将争端诉诸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则不能适用国际仲裁机制,除非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撤回诉讼请求。(3)诉诸东道国法院还是提交国际仲裁由外国投资者自行决定,但一旦对这两种程序之一作出的选择应当是终局的。但是,已将争议提交国内法院的投资者,如果在法院对争议事项作出判决前根据东道国法律撤诉的,仍然可以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争议一方的缔约国应同意将其与缔约另一方投资者之间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教材章节/页面: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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