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案例:朱某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大学就读于上海,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上海的一家德国公司工作,目前被公司派往位于德国的公司总部工作,现因办理移民手续,需要提供出生公证。问:朱某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为什么?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不可以。(2分)我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有关生存状况的公证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3分)教材章节/页面: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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