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
D、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详见解析
选项A,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B,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C,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因此,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无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ABD。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