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2006年3月甲公司因经营房地产业务急需资金,向其开户银行乙申请贷款。乙银行由于信贷规模有限,无法满足甲公司的要求.由于甲公司经理李某是乙银行董事长王某的妹妹,李某就提议王某向丙银行办理同业拆借,用同业拆借拆入的资金贷给甲公司。乙银行于是就从丙银行拆入了为期3个月的资金。拆借期满,由于房地产价格下跌,甲公司无法还款,于是乙、丙两银行约定延期两个月。延期届满,乙银行无法还款,丙银行遂将其起诉至法院。问:乙银行在给甲公司的贷款过程中,哪些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详见解析
(1)乙银行违反了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的规定。
(2)甲公司经理李某作为乙银行董事长工某的妹妹,属于《商业银行法》第40条所称的关系人。因此,乙银行利用拆人资金贷给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40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规定。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06年3月甲公司因经营房地产业务急需资金,向其开户银行乙申请贷款。乙银行由于信贷规模有限,】,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