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详见解析
积极条件包括:(1)遵守法律厦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制度,遵守保险公司章程。(2)品行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诚实信用的品行。(3)专业知识条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履行职务必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4)工作经验条件、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从业经历。(5)管理能力条件。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6)国籍条件。中资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消极条件包括:(1)有《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17条、第18条情形的,不得担任像险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2)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简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