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吴某向李某、张某借款3万元做生意,约定2005年lO月1日偿还,偿还期届至后,吴某无力偿还。2006年1月1日,李某得知:甲曾经打伤吴某尚欠吴某医药费53000元,乙欠吴某2.5万元且已届清偿期,但李某欠乙2.5万元。现吴某并不行使他的权利。问:李某能否向甲、乙主张代位权?( )
A、只能向甲主张
B、只能向乙主张
C、都可以
D、都不可以
B
略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吴某向李某、张某借款3万元做生意,约定2005年lO月1日偿还,偿还期届至后,吴某无力偿还。2006年】,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