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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第三人清偿对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效力。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3-07-09 13:27|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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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目:

【简述题】

试论述第三人清偿对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效力。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试题解析:

(1)债权人应当受领。符合上述条件,第三人提出清偿的,债权人应当受领,否则构成受领迟延。

(2)第三人清偿时,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但是,就债务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人等,提出清偿的,即便债务人提出异议,债权人也不得拒绝受领第三人清偿。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试论述第三人清偿对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效力。】,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

(编辑:题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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