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某店铺用现金支付购入20台电动车在店铺销售,每台电动车的购买价格为1500元。一个月后,卖出了15台,每台电动车售价为2000元。其中,12位顾客是采用现金付款的形式,另外3名顾客是按分期付款方式购入的(利率为0)。会计在计算该月的利润时得出如下数字: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2000元/台×12台=24000元,购入电动车时支付的现金=1500元/台×20台=30000元利润=24000元-30000元=-6000元。按照会计假设中的权责发生制假设,判断以上计算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正确的计算应该是怎样的?
详见解析
此处主要考查对会计假设中权责发生制假设的掌握。这里的计算明显是错误的,违反了会计假设中的权责发生制假设。
第一,销售额计算错误。因为总共有15台电动车被卖出去,所以销售额应该是2000元/台×15台=30000元。按照权责发生制,什么时候付款不重要,只要销售发生,销售额就必,须在销售当期确认并予以记录。
第二,销售成本计算错误。因为销售了15台电劫车,所以销售成本应该是1500元/台×15台=22500元。其余的5台电动率是作为存货进行记录的。
所以,利润=30000-22500=7500(元)。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某店铺用现金支付购入20台电动车在店铺销售,每台电动车的购买价格为1500元。一个月后,卖出了15】,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