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长威公司准备在天山市建一座化工厂,向市规划局、国土资资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提出核发有关许可证照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该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07年)
A、天山市人民政府时长成公司提出的许可申请,必须组织上述职能部门联合办理
B、如果长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C、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前,拟建化工厂附近的居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D、如果存在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情形,则该许可可撤销
E、如果发现长威公司通过贿赂手段获得该许可,则对长威公司在3年内再次申请谊许可均不应受理
C,D,E
(1)选项A: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而非“应当”)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2)选项B: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而非“必须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垒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选项C: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选项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5)选项E: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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