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长江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A注册会计师曾任2013~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决定对2015年财务报表审计轮换项目合伙人,其后A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安排合理的是( )。
A、成为项目组普通成员,不担任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管理工作
B、由于对长江公司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审计经验,事务所安排A注册会计师为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持,但不作为固定的项目组成员
C、由于A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准则熟悉且有一定的经验,事务所安排其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部门工作,随后参与包括对长江公司在内的项目组外部的质量复核工作
D、由于对长江公司所在的行业非常熟悉,事务所安排A注册会计师负责黄河公司的审计工作,黄河公司与长江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类似,该审计业务得到了长江公司和黄河公司的同意
详见解析
执行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其任职时间不应超过五年。在这段时间结束后的两年内,该人员不应再次成为项目组成员或担任该客户的关键审计合伙人。该人员不应参与对该实体的审计,不应为该项审计业务实施质量控制,也不应向项目组或客户提供技术或行业具体问题、交易或事项的咨询,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影响业务结果。
选项A、B、C,A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参与对该实体的审计;
选项D,黄河公司与长江公司虽为同一行业,但已获得双方同意,即可接受该工作安排。
综上,本题应选D。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长江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A注册会计师曾任2013~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