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试述我国的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则体系。
详见解析
答:(1)主管机关。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作为反垄断主管机关,自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2)申报门槛。判断是否需要申报,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为是否构成经营者集中;二为是否达到申报标准。(3)审查程序。实行事前申报和两阶段审查制度,实质审查以召开听证会、座谈会为主要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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