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移动端 
  • 网站导航 
方式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中国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题库人力资源

问答类型

简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异同。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3-06-06 16:31|来源:网络
查看 查看
试题题目:

【简述题】

简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异同。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试题解析:

答:相同点:

(1)均系对失踪人作出的法律资格宣告。

(2)均有保护失踪人利益和兼顾相对人利益的规范目的。

(3)均须被宣告人下落不明。

(4)均须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5)均须人民法院确认和宣告。

(6)均适用特别诉讼程序。

不同点:

(1)宣告死亡有保护失踪人配偶、近亲属人身、伦理和心理利益以及继承利益的规范目的;宣告失踪则无。

(2)宣告死亡的法定失踪期间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下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3)宣告死亡的公告寻找期间为1年,特殊情况下为3个月;而宣告失踪的期间均为3个月。

(4)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在于终止失踪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5)宣告死亡须拟制失踪人死亡;宣告失踪则无。

(6)死亡宣告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失踪宣告被撤销则无此法律效果。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简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异同。】,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

(编辑:题库网 )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