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胜利施工企业与兴达设备安装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胜利施工企业应于设备进场后两周内支付兴达设备安装公司租金。2012年3月1日,工程开工,设备如期进场。但直到2012年4月1日,胜利施工企业仍未支付兴达设备安装公司租金。则兴达设备安装公司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是( )。
A、2013年3月1日
B、2015年3月15日
C、2013年4月1日
D、2014年3月15日
B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合同约定,胜利施工企业应于设备进场后两周内支付兴达设备安装公司租金,即2012年3月15日应支付租金,所以诉讼时效从2012年3月15日起计算。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胜利施工企业与兴达设备安装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胜利施工企业】,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