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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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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30 16:31|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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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目:

【多选题】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玫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试题解析:

A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AB项均考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并不符合上述被退工的条件。本题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退工,该理由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理由可以解除一般情形下的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劳务派遣情形下的劳动合同。

C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前述分析,可知用人单位(丙公司)是违法解除和王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此时,劳动者(王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请大家注意D项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有区别的,“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仍然要支付的一笔钱。“赔偿金”的标准是“补偿金”的2倍。(《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

(编辑:题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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