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抗辩中物的抗辩的有( )。
A、出票附有条件
B、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
C、付款人已经按期付款
D、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详见解析
票据上的物的抗辩包括:
(1)票据所记载全部票据权利均不存在
出票行为因为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无效,或者记载了可导致出票行为无效的事项(如出票行为附有条件),或者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或者对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了更改;票据付款人已经按期全部付款。
(2)票据上记载特定债务人的债务不存在
基于法律规定,某些特定当事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此类情形包括:
①签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无效,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狭义无权代理情形下,本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或者仅对不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③票据伪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④票据被变造时,变造前在票据上签章的债务人,可以拒绝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⑤对特定债务人的票据时效期间经过,其票据债务消灭;
⑥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因为持票人未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而丧失。
(3)票据权利的行使不符合债的内容
①票据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时间、地点、方式不符合票据记载或者法律规定;
②法院经公示催告后作出除权判决后,票据权利人持票据(而非除权判决)主张权利的。此种情形下,虽然除权判决所认定的权利人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是其票据本身已经失效,不可以再作为权利凭证。
综上,本题应选ABC。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抗辩中物的抗辩的有( )。A出票附有条】,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