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甲公司缺少流动资金,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2006年3月21日,银行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一年。同日,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将甲公司一栋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也在同日,乙商场与银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乙商场为甲公司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贷款到期后,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力还款,银行经过考察,认为作为抵押的办公楼有行无市,变现十分困难,而保证人乙商场实力雄厚,有还款能力,因此要求乙商场承担保证责任,乙商场则提出银行应先处置抵押物,不足部分才由商场承担。银行遂将甲公司和乙商场同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问:(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关系?(2)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3)乙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什么?
详见解析
(1)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夸同关系;乙商场与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2)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6年3月21日。
(3)乙商场不应该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本案中,抵押合同已经生效,己商场充其量也只应该承担办公楼抵押担保以外的那一部分贷款债务。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公司缺少流动资金,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2006年3月21日,银行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