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甲与乙订立了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头牛,分别为牛1、牛2,总价款为4000元;乙向甲交付定金1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款项前,甲保留两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两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作价2000元,与不知道甲保留了牛的所有权的丁达成一项转让牛1的合同,且将牛1交付给丁。丁能否据此取得牛的所有权?为什么?(2)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2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凭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作价2000元,与不知道甲保留了牛的所有权的丁达成一项转让牛1的合同,且将牛1交付给丁。丁能否据此取得牛的所有权?为什么?8-168/169丁可以取得所有权。(2分)丁作为善意受让人,已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并取得牛的占有,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牛1的所有权。(4分)(2)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2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凭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12-251租赁协议有效。(2分)在乙付清牛款之前,牛2的所有权虽然属于甲,但乙基于买卖合同对牛2享有使用收益权。因此,乙有权将牛2出租,并获得相应的租金收益。(4分)(3)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10-213关联知识点1定金条款部分无效。(2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4000元的20%。合同约定定金1000元,超过了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4分)教材章节/页面:12-251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与乙订立了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头牛,分别为牛1、牛2,总价款为4000元;乙向甲交付】,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