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19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
A、2700
B、3000
C、3040
D、2400
详见解析
消费税为价内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销售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故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000+7000)÷(1-10%)=300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30000×10%=3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B。
【相关分录】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7000+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20(7000×16%)
贷:银行存款 11120
(3)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00(20000+1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30000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19 年12 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