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2009年)
A、若陈某起诉,法院应当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E、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E
(1)选项A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2)选项B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胨某)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谷某),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D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扣留汽车、罚款均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范围,乙市丙区公安局是最初作出扣留汽车和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因此,丙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该案;(4)选项E本案不适用复议前置,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