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详见解析
委托合同是一方(委托人)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受托人)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从按照他人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角度来说,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存在三个显著区别:
(1)完成工作的名义不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可能需要与第三人发生联系,如将一部分辅助工作委托他人完成等,除代理定作人采昀原材料以外,承揽人均以自身(而非定作人)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相应的后果;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如果为处理委托事务而与第三人发生联系,通常以委托人名义为之,并由委托人承受行为后果。
(2)费用负担不同。承揽人为完成工作成果而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身承担,也即从承揽人的角度来说,为承揽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即其成本;而在委托合同场合,不论委托事务是否完成,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均由委托人自担。
(3)工作性质存在区别。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为事实行为,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工作是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因此,承揽合同通常并不涉厦第三人,而委托合同往往会将委托人和第三人联系在一起;承揽合同可以由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代为履行,而委托合同则往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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