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某高校甲、国有企业乙、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型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甲以高科技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12万元出资,后丙因为资金紧张实际出资10万元。问题:(1)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2)丙承诺出资12万元,实际出资10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或资料?
详见解析
答:
(1)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以下手续:
①评估作价,核实资产。
②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③验资。
(2)丙不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份,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甲和乙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第1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按照《公司法》第29条的规定,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公司登记申请书、会司章程等文件。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某高校甲、国有企业乙、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型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