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议定由电脑公司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输费2340元(电脑公司开具普通货物发票)。电脑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元。
A、84836.2
B、85000
C、85340
D、85397.8
C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销售电脑并送货上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将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额合并计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5000×100+2340÷(1+17%)]×17%=85340(元)。【提示】非应税劳务额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该题针对“增值税的混合销售”知识点进行考核】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5000元/台,并开具】,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