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详见解析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1)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提个醒】对于第(3)条,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