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国际商事仲裁中如何确定应当适用的程序规则、程序法与实体法?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如何确定?
详见解析
答:常设仲裁机构一般有自己的仲裁规则.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若选择某个常设仲裁机构,则意味着适用该机构的仲裁规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程序法与仲裁规则最主要的区剐在于其对当事人的强制性法律效力和自动适用性,当事人所选择适用的仲裁规则不能违反其应当适用的仲裁程序法。同时,仲裁程序法还涉及仲裁监督程序,包括裁决的撤销程序、承认与执行程序等。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适用的法律:首先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次应适用相关的国际惯例、国际公约或其他应适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再次如果上述两者均没有,应依据冲突规范确定合同的准据法。根据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实践,支配合同问题的冲突法原则通常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即以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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