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万元,2012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详见解析
(1)发生额的60%=140×60%=84(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5‰=880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44)=96(万元)
(2)研发费用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3)销售营业收入的15%=8800×15%=13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实际发生额=700+140=840(万元)
因实际发生额小于准予扣除金额所以甲企业2012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4)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7%-6%)=100(万元)
(5)①年度利润总额的12%=845×12%=101.4(万元)
公益性实际发生额=50(万元)
因实际发生额小于准予扣除金额所以甲企业2012年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②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违约金,非行政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综上所述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6)①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
②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1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5=7.5(万元)。
(7)甲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845(会计利润)+96(业务招待费调增)-140(研发费用调减)+100(财务费用调增)+35(职工福利费调增)+7.5(教育经费调增)=943.5(万元)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