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李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李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问:(1)李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中请办理公证?(2)李某可否委托其子代为办理该公证手续?(3)李某应提供哪些证叫材料?
详见解析
(1)李某应向B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我国《公证法》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业务,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套证机构受理。
(2)可以。我国《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本题中的公证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故李某可以委托其子代为办理公证手续。
(3)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公证的文书、房屋买卖合同等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居住于A市的李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李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