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材料全屏
《预算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职权。在预算的编制、审查、执行和调整的过程中各司其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6【不定项选择】
下列不属于《预算法》规定相关部门的管理职权的原则是( )。
A、统一领导
B、反映监督
C、权责结合
D、分级管理
详见解析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预算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职权。
因此,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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