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A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1日接受投资方投入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合同约定价值是800万元,同时收到投资方作为资本投入的商标权一项,合同约定价值为500万元,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同时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投资方不能用非专利技术投资B、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为800万元C、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为500万元D、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为1300万元
D
解析:非专利技术和商标权都属于无形资产,所以都可以用来出资,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800+500=1300(万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A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1日接受投资方投入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合同约定价值】,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