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8年6月,位于C县的A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国内购进价值200万元生产用原材料,从境外进口生产用香水精,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00万元,进口后全部领用生产高档化妆品;在国内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香水精的关税税率为40%,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假设当月均已取得相关票据并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则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万元。
A、10.29
B、15.40
C、12.93
D、12.77
详见解析
(1)进口环节增值税=100×(1+40%)÷(1-15%)×16%=26.35(万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100×(1+40%)÷(1-15%)×15%=24.71(万元);
(2)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来抵扣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进口香水精当月全部领用生产高档化妆品销售,可以抵扣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
该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600×16%-200×16%-26.35=37.65(万元);
应纳消费税=600×15%-24.71=65.29(万元);
(3)进口环节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算依据是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7.65+65.29)×(5%+3%+2%)=10.29(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A。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注意掌握最新税率。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18年6月,位于C县的A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国内购进价值200万元生产用原材料】,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