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试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对象及基本原则。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一、保护对象《巴黎公约》于1883年签订,后经多次修订。该公约所指工业包括农业、采掘业、商业等。该公约定义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商标等。(3分)关联知识点二、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该公约的成员国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该联盟其他国家内,享有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可能授予该国国民的保护。《巴黎公约》以国籍或住所为标准确定是否给予国民待遇。(4分)2、优先权原则。某一特定申请人在向某一成员国提出工业产权正式申请(第一个申请)的基础上,在特定期限内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在后申请的时间视为在第一个申请日提出。(4分)3、独立保护原则。《巴黎公约》缔约国的国民向某一成员申请的专利权,与在其他成员国或非《巴黎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发明申请的专利权相互独立、各不相关。(4分)教材章节/页面: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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