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署名发表了中篇小说《开心宿舍》,其素材取之于两人的四年大学宿舍生活,该宿舍还有另外两名同学贾某和刘某。小说的创作主要由李某执笔,张某修改完善,贾某和刘某并不知张、李二人的创作。小说发表后,某影视公司欲投资拍摄电视剧,找到李某,李某同意授权拍摄,李某又找到了张某商量,但是张某不同意。贾某和刘某得知后亦表示不妥,认为小说内容有对号入座之嫌,贾某和刘某还认为该小说侵害了其名誉权,要求对小说进行修改。请问:(1)某影视公司仅征得李某同意是否可以拍摄?为什么?(2)贾某和刘某是否有权对小说进行修改?为什么?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1)某影视公司仅征得李某同意是否可以拍摄?为什么?3-30关联知识点某影视公司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可以拍摄电视剧。(2分)因《开心宿舍》小说属张、李合作作品,在不可分割使用该合作作品并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著作权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合作作者。(3分)(2)贾某和刘某是否有权对小说进行修改?为什么?5-51贾某和刘某不是小说的著作权人,无权行使修改权。(2分)如果该小说存在对贾某和刘某名誉权侵犯的话,可通过其他法律解决。(3分)教材章节/页面:5-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张某和李某共同署名发表了中篇小说《开心宿舍》,其素材取之于两人的四年大学宿舍生活,该宿舍还】,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