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
B、应适用甲国法
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
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
详见解析
AB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中,陈某在甲国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即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发生时该动产位于甲国。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