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唐朝软件公司是一家专业财务软件开发公司,其研究开发的SUN软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014年5月,唐朝软件公司发现金科科技公司非法销售该软件,同时,金科科技公司还有非法窃取唐朝软件公司其他技术秘密的行为。为此,唐朝软件公司以金科科技公司侵害其软件著作权及技术秘密为由将金科科技公司诉至法院。鉴于唐朝软件公司提出的是两个不同的诉由,法院决定将此案分成两个案件,但合并审理。与此同时,金科科技公司提出反诉,认为唐朝软件公司完全是无中生有,唐朝软件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金科科技公司的名誉权。在审理此案过程中,金科科技公司被永新公司收购,法院裁定诉讼中止。此时,唐朝软件公司要求法院返还其预交的诉讼费用。问题:(1)此案诉讼费如何计收?请简要说明理由。(2)案件受理费由谁何时预交?(3)唐朝软件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详见解析
(1)根据《交纳办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侵害名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根据《民诉解释》,诉讼请求中有多个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一件交纳诉讼费。被告提出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减半。故本案中原告唐朝公司应交纳500--1000元的诉讼费,被告金科公司应交纳50—250元诉讼费。
(2)根据《交纳办法》,本案受理费由原告唐朝软件公司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金科科技公司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
(3)唐朝软件公司的要求不争理。根据《交纳办法》,中止诉讼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唐朝软件公司是一家专业财务软件开发公 司,其研究开发的SUN软件在国家版权局 进行了计算机软件】,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