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09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年5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68
B、1.32
C、1.40
D、3.40
D
23.4/(1+17%)×17%=3.4(万元)。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09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