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案例一甲公司为其仓库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时称,仓库堆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润滑油.没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保险公司以该仓库处在居民区,周围的火源比较多,为安全起见,反复声明易燃易爆物品与仓库安全的意义。但甲公司经理称没有问题。保险公司遂与甲公司订立了仓库火灾保险合同。在合同生效的第二个月,保险公司发现该仓库里还堆放了2吨香蕉水,香蕉水属于高度危险物品,保险公司当即要求甲公司将香蕉水立即转移出去,但甲公司表示没有其他仓库存放,拒绝转移香蕉水,保险公司遂解除了该保险合同。在合同解除的第三天,仓库发生火灾,损失lOO万元。甲公司以保险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公司无权单方解除,所以合同继续有效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试分析并说明理由:1.甲公司投保时的陈述是否符合保险法的规定?2.甲公司在仓库里堆放香蕉水属于保险法规定的何种行为?3.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4.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详见解析
1.不符合。甲公司没有将仓库堆放香蕉水的事实告知保险公司,属于故意隐瞒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2.故意隐瞒行为。
3.有权.依据是《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
4.无权,因为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保险关系。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案例一甲公司为其仓库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时称,仓库堆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润滑油.没有其他易】,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