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2000年5月1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2010年甲公司拟公开发行债券。经内部审批程序后,向有关机构报送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1)截至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8000万元。2007年度至2009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2)甲公司从未发行过公司债券,现拟发行公司债券3000万元,年利率为5%,期限为3年;筹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核准的用途,其余部分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甲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详见解析
甲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00+300+400)/3=400(万元);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为3000x5%=150(万元),甲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00年5月1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2010年甲公司拟公开发行债券。经内部审批】,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