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
详见解析
答:(1)合理使用或利用。
①为个人目的复制。为个人目的而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②供教学研究而复制。单纯为评价、分析、研究、教学等目的而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反向工程。
所谓反向I程,是指对他人的布图设计进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这种分析评价的结果创作出新的布图设计。在依据评价、分析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的,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3)权利穷竭。
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可以不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
(4)善意买主。
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不过,如果善意买主得到其中台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明确通知后,可以继续将现有的存货或者此前的订货投入商业利用,但应当向布图设计权利人支付合理的报酬。
(5)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又称非自愿许可,是指在不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有关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的使用许可,是对布图设计权利人的一项重要限制。凡第三人按照商业惯例经过努力而未能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可以向需要使用布图设计的人发放强制许可证,但使用人须向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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