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王某,28周岁,由于家境贫穷,家中棉被单薄,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家中棉被难以御寒。为了搞点棉花回家缝制厚一点的棉被,于2011年11月25日,潜入某市棉花仓库。不料,该仓库的棉花全部被打捆成了百余公斤的大包,王某难以搬动。见此情形,王某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想烧掉捆绳后搞几小包棉花回家.结果在烧掉捆绳时,不慎引发了大火,将仓库价值300万元的棉花烧光了。问:(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王某的行为触犯,哪几个罪名?为什么?
详见解析
答:(1)王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在犯罪客体上,王某侵犯了他人对棉花的财产权;在犯罪客观方面,王某实施了对棉花的盗窃行为和烧掉棉花的行为;在犯罪主体方面,王某年满28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犯罪的主观方面,王某对盗窃棉花是故意,对烧毁棉花是过失。综上,王某的行为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犯罪。
(2)王某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失火罪。王某实施了盗窃棉花的行为,虽因棉花被烧光而来盗窃成功,但并不影响其盗窃罪的成立。王某在烧掉捆棉花的捆绳时,不慎发生火灾,其是因过失引发了火灾,并造成仓库价值300万元的棉花烧光的严重后果,构成了失火罪。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王某,28周岁,由于家境贫穷,家中棉被单薄,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家中棉被难以御寒。为了搞点棉花】,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