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2010年9月8日,该审计报告公开;2010年9月10日,王某将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出。甲公司的监事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0股;2010年9月10日,一次性卖出3000股。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10000股一次性卖出。2010年3月1日,乙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2010年5月10日,乙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卖出。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详见解析
刘某卖出股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刘某2010年2月1日离职,2010年9月10日卖出,超过半年,符合规定。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10年8月8日,王某接受甲上市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委托,为甲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