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2016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10000元的电视机,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3000元并提货,6月1日再付3000元,其余4000元在7月10日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3000元价款。此时,该商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
A、正确
B、错误
详见解析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甲未按期支付的价款超过了20%,所以,该商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16 年5 月1 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10 000元的电视机,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 】,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