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甲公司向H银行申请一笔200万元的贷款,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汽车一辆设定了抵押,同时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保证合同中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其后,甲公司禾按时还贷。根据H银行了解,乙公司资金雄厚,于是H银行要求乙公司归还这200万元贷款.但遭到乙公司拒绝。问:(1)乙公司的拒绝是否有法律依据?(2)乙公司应当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
详见解析
(1)乙公司的拒绝有法律依据。由于保证合同中约定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此,根据《担保法》之规定,一般保证责任在保证人的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由于该笔贷款甲公司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因此存在同一债权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况。根据《担保法》规定.乙公司只对物保部分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公司应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公司向H银行申请一笔200万元的贷款,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汽车一辆设定了抵押,同】,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